志·卷六十七
志·卷六十七
[朝代]
礼十一凶礼一皇帝丧仪皇后丧仪贵妃等丧仪五曰凶礼。三年之丧,自天子以至於庶人,无贵贱一也。有清孝治光昭,上自帝后丧仪,下逮士庶丧制,称情立文,详载会典与通礼。兹依次类编,累朝损益,皎然若鉴焉。皇帝丧仪天命十年,太祖...
志·卷六十七
[朝代]
◎礼十七(嘉礼五)○巡幸 养老 视学 赐进士宴 幸秘书省 进书仪 大射仪 乡饮酒礼巡幸之制,唐《开元礼》有告至、肆觐、考制度之仪,《开宝通礼》因之。太祖幸西京,所过赐夏、秋田租之半。真宗朝诸陵及举大礼,途中皆服折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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