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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九十

福敏 陈世倌 史贻直 阿克敦 孙嘉淦 梁诗正福敏,字龙翰,富察氏,满洲镶白旗人。
康熙三十六年进士,选庶吉士,散馆,以知县待铨。
时世宗在藩邸,高宗初就傅,命福敏侍读。
及世宗即位,擢内阁学士,兼礼部侍郎。
雍正三年,迁吏部侍郎。
出署浙江巡抚。
四年,擢左都御史,兼翰林院掌院学士。
复出署湖广总督。
沔阳、潜江等十州县水灾,疏请发常平仓穀治赈。
谬冲花苗叛,福敏檄贵州兵截后路,以湖广兵捣其巢,讨平之。
安陆、荆州被水,疏请老弱妇女治赈如常,而以丁壮修堤,俾民得食而堤亦完。
上眷福敏厚,尝手诏谕曰:“朕令尔暂摄总督,苟得其人,即命往替。
近日廊庙中颇乏才,皇子左右亦待尔辅翼。
留尔湖广非得已,宜体朕意勉为之。
”五年,召还京,授吏部尚书。
六年,以巡抚浙江时徇布政使佟吉图动库银,夺职。
八年,命协理兵部侍郎,迁左都御史。
十年,署工部尚书,协办大学士,旋署刑部尚书。
乾隆三年,擢武英殿大学士,兼工部尚书、翰林院掌院学士。
四年,加太保,六年七月,高宗初幸木兰行围,福敏疏言:“行围边外,内外章奏按期驰送,较宫廷清穆劳逸迥殊。
宜朝乾夕惕,清明在躬,从容应之。
留京百官,必因事警察,勿使偷惰者得行其私。
巡行之日,言路宜举大利害,不当琐细渎陈伤政体。
圣祖於猎地平易险阻无不了然,故周旋中度,驰射如神。
原皇上筹度於先。
弁兵布围,未必无参差,乞少加从容,俾黾勉从事。
弁兵从行日久,资斧不继,量加恩泽,费无多而惠无穷。
”上谕曰:“览大学士所奏,老成忠恳,补衮陈善,朕皆嘉纳焉。
”八年,疏陈时政,言:“河防事重,请如灾民请赈例,便宜处置,以时上闻。
灾民流移,情非得已。
若有司不善拊循,徒禁越境,致辗转沟壑,宜加以玩视罪。
江南、湖广偏灾,请留南漕赈济。
定数多寡,当出上裁。
庶上不亏储,下足济食。
”疏入,从之。
十年,以疾乞解任,温诏如所请,加太傅。
二十二年,卒,年八十四。
福敏尝有疾,上临视,及闻其卒,复亲奠。
赐祭葬,祀贤良祠,谥文端。
福敏性刚正,廓然无城府。
直内廷与蔡世远、雷鋐善,尤服膺朱轼。
既乞休,语鋐曰:“此位岂易称?我浮沉其间,君不我嗤耶?”四十四年,上制怀旧诗,於旧学诸臣皆称先生,字而不名,言於轼得学之体,於世远得学之用,於福敏得学之基。
六十年二月上丁,释奠礼成,赠福敏太师,诏言:“冲龄就傅时,启迪之力多也。
”陈世倌,字秉之,浙江海宁人。
父诜,自有传。
世倌,康熙四十二年进士,改庶吉士。
自编修累迁侍读学士,督顺天学政。
父忧归,起督江西学政,疏乞终制,得请。
雍正二年,服阕,擢内阁学士,出为山东巡抚。
时山东境旱蝗,粮运浅阻,世倌单车周历,密察灾轻重、吏能否,乃视事。
趣捕蝗略尽,并疏治运道,世宗书扇以赐。
世倌疏言:“社仓通有无、济丰歉,古今可行。
宜令各乡劝富民输穀,不限多寡,量予奖劝。
举公正乡约三人司其出入,官为稽覈。
贫民春贷秋偿,石纳息二斗,歉则减之,十年后纳息一斗。
请饬诸行省先就数州县行之。
俟有成效,然后推广。
”下所司议行。
又疏请禁回教,上以回教其来已久,限於种人,非蔓延难量。
无故欲禁革,徒纷扰,非治理,罢其议。
又疏上沿海防卫五事,报可。
四年,母忧归。
命治江南水利,坐迟悮夺职,并命赴曲阜督修孔子庙。
高宗即位,起左副都御史。
乾隆二年,授仓场侍郎,再迁工部尚书。
六年,授文渊阁大学士。
是年秋,淮、徐、凤、泗等处被水,上命侍郎周学健会总督高斌庀工役。
世倌屡疏陈行水恤灾诸事,上即命乘传往会学健等察勘。
世倌言水势高下必当亲勘,请以通测量术者偕往,从之。
十二月,偕学健等疏陈筹画工役,请待来岁二三月水涸施工。
上曰:“世倌临行奏言岁内可疏,积水尽消,今疏言仍待来岁二三月,其所筹画皆不过就高斌、周学健所定规模而润色之,别无奇谋硕画,何必多此往返乎?”九年,予假回籍,请致仕,不许。
疏言:“道经山东,闻有剧盗就逮。
因案关数省,迁延待质。
剧盗既鞫得实,宜速诛。
请饬山东巡抚定谳,毋使久稽显戮。
”上韪其言。
假满还职,加太子太保。
云南巡抚劾属吏,例当令总督覆谳。
世倌拟旨误,下吏议夺职,上斥世倌卑琐不称大学士,宜如议夺职。
又别敕略谓:“朕斥世倌卑琐,即如世倌与孔氏有连,乃於兖州私营田宅,冀分其馀润。
此岂大臣所为?今既夺职,下山东巡抚毋令居兖州。
”十五年,入京祝嘏,赏原衔。
十六年,命入阁办事,兼管礼部事。
二十二年,以老病乞休,诏从其请,加太子太傅。
二十三年春,陛辞,御制诗赐之,谓“皇祖朝臣无几也”。
赉银五千两,在家食俸。
未行,卒,谥文勤。
世倌治宋五子之学,廉俭纯笃。
入对及民间水旱疾苦,必反覆具陈,或继以泣。
上辄霁颜听之,曰:“陈世倌又来为百姓哭矣!”虽中被谴诃,终亮其端谨。
其后南巡,犹遣官祭其墓云。
史贻直,字儆弦,江苏溧阳人。
父夔,康熙二十一年进士,官至詹事。
贻直少娴掌故。
三十九年,成进士,年十九。
自检讨五迁侍读学士。
雍正初,命在南书房行走,再迁吏部侍郎,历工部、户部。
命如河南按总督田文镜劾信阳知州黄振国等,定谳入告。
上蔡知县张球,文镜所尝荐,贻直等发其讳盗。
下吏议,文镜疏自劾。
复命如山西按前总督年羹尧领河东盐政,私其子挠盐法。
七年,复命如福建按巡抚朱纲劾按察使乔学尹等,并论如律。
上奖其公当,命署福建总督。
福建水师巡海,挟巿易物蚀关税,贻直为申禁。
福州、兴化、泉州、漳州四府以米少,仓穀不如例粜易,贻直请以台湾应输兵米易穀运四府,以次粜旧存新;内地兵戍台湾,往还扰番社,贻直请下台湾总兵,戍兵往还,遣裨将检押:皆如所议行。
八年,调署两江总督,以本籍疏辞,勿许。
授左都御史,仍留两江。
九年,召还。
时师征准噶尔,陕西、甘肃当师行道,任餽饷。
命偕侍郎杭奕禄等宣谕化导,旋命协理陕西巡抚,擢兵部尚书,仍留陕西。
十年,署巡抚。
廷议禁烧锅,下诸行省。
贻直疏言:“年丰粮羡;烧锅亦民间谋生之一事。
当视年事丰歉,审民力盈虚,加以董劝。
”上许为得因时制宜之意。
湖广总督迈柱请疏湖广荆子关至陕西龙驹寨水道,便转饷。
贻直疏言:“荆子关至龙驹寨,旧有丹河,行两山间,纡折三百七十里。
夏秋间民引以溉田,筑堰蓄流,涓滴必争。
雨后山水骤至,纤路辄断,实不宜於輓运。
臣察湖广转饷艰难,当於河南府陕州傍河诸州县积穀,行转搬之策。
浚治丹河,宜若可缓。
”上韪贻直言,格迈柱议不行。
旋授户部尚书,总理陕西巡抚。
十三年七月,召还。
八月,世宗崩,高宗即位,贻直入对,高宗出世宗遗念衣赐贻直,勖以始终一致。
贻直泣,上亦泣不止。
贻直疏言:“科道及吏、礼二部宜循旧制用科目;官吏迁擢,捐弃阶资,幸进者不以为公,沉滞者不胜其怨,宜亦循旧制存阶级;河南各州县报垦砂砾山冈,按亩升科,小民鬻儿女以应输将,州县官劝捐,有损国体。
请简廉明公正大臣抚绥其地,则情弊立见。
”事下总理事务王大臣议行。
寻命署湖广总督。
乾隆元年,疏言:“旧制州县亏仓穀,议罪:穀一石当银一两,时值实不及。
诸杂粮皆视穀,尤失平。
”部议米一石当银一两,穀及诸杂粮皆当银五钱,著为令。
武昌城西南当江、汉合流处,旧有长堤。
贻直令所司履勘重筑,自王惠桥至土城矶,堤千三百馀丈,期三岁而毕。
湖广为两淮行盐地,而地错入川、粤,凡巴东、归州、道州、宁远等九州县民私食川、粤盐,两淮盐政尹会一以为言。
贻直言湖广行两淮盐岁七十馀万引,诸州县僻远,两淮盐不至,强而行之,官商且交困。
部议如贻直奏。
湖南城步等县苗酋蒲寅山、凤老一等为乱,贻直与巡抚高其倬等讨平之,上嘉其劳。
召还,历工、刑、兵、吏诸部尚书。
七年,命署直隶总督。
复召还,协办大学士。
九年,授文渊阁大学士。
十一年,加太子太保。
贻直子奕昂,官山东运河道,以巡抚鄂昌荐,命署甘肃布政使。
二十年,鄂昌坐事籍没,得贻直请讬状,上念贻直勤慎,不深罪,令致仕回籍,召奕昂还京。
二十二年,上南巡,贻直迎驾沂州,令在家食俸。
寻召还,仍授大学士。
途中病作,遣御医就视。
至京,命领工部,加太子太傅。
二十五年,上以贻直成进士已六十年,赐诗奖为“人瑞”。
寻命遇祀典不必随班行礼,以肩舆入直。
二十七年,贻直乞致仕,命不必兼摄工部,岁加俸五百金。
二十八年,卒,年八十二,赠太保,祀贤良祠,谥文靖。
贻直为政持大体,不苟为异同。
性强记,饬举止,善为辞令。
年羹尧既诛,世宗问贻直:“汝亦羹尧荐耶?”贻直免冠对曰:“荐臣者羹尧,用臣者皇上。
”及事高宗,耄矣,尝奏事,拜起舒迟。
高宗问:“卿老惫乎?”贻直对曰:“皇上到臣年,当自知之。
”高宗为霁颜。
子奕簪,乾隆十年进士,官左春坊左赞善;奕昂,以举人授刑部员外郎,自署甘肃布政使召还京,旋授福建按察使,再迁兵部侍郎,以口语罢;奕朅,官山西潞安知府,高宗命留京侍贻直,授四品京堂。
阿克敦,字仲和,章佳氏,满洲正蓝旗人。
康熙四十八年进士,改庶吉士,授编修。
五十二年,充河南乡试考官。
五十三年,上以阿克敦学问优,典试有声名,特擢侍讲学士。
五十五年,转侍读学士。
五十六年,朝鲜国王李焞病目,使求空青,命阿克敦赍赐之。
迁詹事。
五十七年,擢内阁学士。
六十一年,朝鲜国王李昀请立其弟昑为世弟,命阿克敦偕侍卫佛伦充使册封。
擢兵部侍郎。
世宗即位,兼翰林院掌院学士,充圣祖实录副总裁。
雍正元年,命专管翰林院掌院学士,充国史、会典副总裁。
复偕散秩大臣舒鲁册封朝鲜国王李昑。
三年,授礼部侍郎,兼兵部。
四年,调兵部,兼国子监祭酒。
两广总督孔毓珣入觐,命阿克敦署总督,兼广州将军。
奏劾碣石总兵陈良弼索渔船陋规、左翼总兵蓝奉以二子冒补把总,倚势累兵。
上嘉阿克敦实奏,命择胜任之人,具本题参。
高要、高明、四会、三水、南海等五县民濒江筑圩,开窦建徬,引水溉田,谓之“围基”。
江涨多溃决,巡抚杨文乾奏请以最冲改石工,次冲改椿埽,计费数十万,借帑修筑,且议以开捐补款,阿克敦意与相左。
五年,疏言:“高要等县沿江围基,俱系土工,岁十一月后,有司督率乡民按亩分工,加卑培薄,民不为苦,官无所费。
江涨不免冲决。
但水性不猛,非必石工、椿埽方能抵御。
请仍循旧法,令有司於农隙督民修补。
倘江水盛涨,遣吏巡行防冲决,无烦改筑费帑。
”上为寝文乾议。
寻与毓珣合疏请遣广南韶道、肇高廉罗道督修诸县围基,报闻。
苍梧芋荚山矿民群聚窃发,阿克敦令捕得其渠,上谕嘉之。
调吏部,署广东巡抚。
劾肇高廉罗道王士俊侵税羡,上以士俊尚可用,命训饬迁改。
改署广西巡抚。
文乾劾阿克敦闻盗不严缉,新会县得盗,授意改谳,以窃贼详结;侵粤海关耗银,令家人索暹罗米船规礼。
毓珣亦劾侵太平关耗银。
六年,命夺阿克敦官,下毓珣、文乾会鞫,文乾卒,上遣通政使留保、郎中喀尔吉善会毓珣及署广东巡抚傅泰严鞫,以讳盗、侵耗轻罪,不议坐;令家人索暹罗米船,拟绞。
士俊复揭告阿克敦庇布政使官达婪赃,加拟斩监候。
七年,山东巡抚费金吾以疏濬江南徐州、沛县及济宁、嘉祥诸县水道,请派员督修。
上命释阿克敦往江南河工效力自赎。
九年,上命抚远大将军马尔赛率师讨准噶尔,授阿克敦内阁额外学士,协办军务。
十一年,命驻紥克拜达里克督饷。
十二年,召还。
命偕侍郎傅鼐、副都统罗密使准噶尔,宣谕噶尔丹策零,议罢兵息民。
喀尔喀与准噶尔以阿尔泰山梁分界,噶尔丹策零欲以杭爱为界,收阿尔泰山为游牧地。
阿克敦与议三日不决,噶尔丹策零遣使吹那木喀从阿克敦等诣京师,请以哲尔格西喇呼鲁乌苏为喀尔喀游牧地界。
十三年,阿克敦等至京师。
上以阿克敦等奏及地图密寄北路副将军策棱,令熟筹定议。
策棱言准噶尔游牧不得令过阿尔泰山。
议中辍。
命阿克敦署镶蓝旗满洲副都统、工部侍郎。
高宗即位,命守护泰陵。
乾隆三年,复命阿克敦使准噶尔,以侍卫旺紥尔、台吉额默根为副,赍敕谕噶尔丹策零议界。
噶尔丹策零使哈柳从阿克敦等诣京师,请准噶尔游牧不越阿尔泰山,而乞移布延图、托尔和二卡伦入内地。
上谓游牧不越阿尔泰山,已可定议,而移二卡伦不可许。
命哈柳赍敕还。
授阿克敦工部侍郎。
五年,调刑部,复调吏部。
八年,授镶蓝旗满洲都统。
十年,兼翰林院掌院学士。
十一年,授刑部尚书。
十三年,命协办大学士。
寻解以授傅恒。
四月,翰林院进孝贤皇后册文,清文译“皇妣”为“先太后”,上以为大误,召阿克敦询之。
阿克敦未候旨已退,上怒,谓阿克敦以解协办大学士故怨望,夺官,下刑部,当大不敬律,拟斩监候。
六月,命在内阁学士上行走,署工部侍郎。
七月,擢署刑部尚书,授镶白旗汉军都统。
十月,兼翰林院掌院学士。
十二月,复命协办大学士。
十四年,金川平,加太子少保。
连岁上幸木兰、幸河南、幸盛京,皆命留京办事,迭署左都御史、步军统领。
二十年,以目疾乞假,上遣医视疾。
屡乞休,命致仕。
二十一年,卒,赐祭葬,谥文勤。
子阿桂,自有传。
阿克敦居刑部十馀年,平恕易简,未尝有所瞻顾。
一日,阿桂侍,阿克敦曰:“朝廷用汝为刑官,治狱宜如何?”阿桂曰:“行法必当其罪,罪一分与一分法,罪十分与十分法。
”阿克敦怒,索杖,阿桂惶恐求教。
阿克敦曰:“如汝言,天下无完人矣!罪十分,治之五六,已不能堪,而可尽耶?且一分罪尚足问耶?”阿桂长刑部,屡举以告僚属云。
孙嘉淦,字锡公,山西兴县人。
嘉淦故家贫,耕且读。
康熙五十二年,成进士,改庶吉士,授检讨。
世宗初即位,命诸臣皆得上封事。
嘉淦上疏陈三事:请亲骨肉,停捐纳,罢西兵。
上召诸大臣示之,且曰:“翰林院乃容此狂生耶?”大学士朱轼侍,徐对曰:“嘉淦诚狂,然臣服其胆。
”上良久笑曰:“朕亦且服其胆。
”擢国子监司业。
雍正四年,迁祭酒,命在南书房行走。
六年正月,署顺天府府尹。
丁父忧,服未阕,召还京,仍授府尹。
进工部侍郎,仍兼府尹、祭酒。
十年,调刑部侍郎,寻兼署吏部侍郎。
嘉淦为祭酒,荐其弟扬淦为国子监丞。
教习宋镐、方从仁等期满引见,嘉淦言镐等皆可用;上诘之,又言从仁实不堪用。
上乃大怒,斥嘉淦反覆欺罔,夺职,交刑部治罪,当挟诈欺公律拟斩。
上语诸大臣曰:“孙嘉淦太戆,然不爱钱。
”命免罪,在户部银库效力行走。
嘉淦出狱,径诣库。
果亲王允礼时领户部,疑嘉淦故大臣,被黜,不屑会计事;又闻蜚语谓嘉淦沽名,收银皆不足。
乃莅视,嘉淦方持衡称量,与吏卒杂坐均劳苦。
询所收银,则别置一所,覆之,无丝毫赢绌。
事上闻,上愈重嘉淦。
十二年,命署河东盐政。
十三年八月,高宗即位,召嘉淦来京,以侍郎候补。
九月,授吏部侍郎。
十一月,迁都察院左都御史,仍兼吏部。
嘉淦以上初政,春秋方盛,上疏言:“臣本至愚,荷蒙皇上圣恩,畀以风纪重任。
日夜悚惶,思竭一得之虑;而每月以来,捧读圣训,剀切周详,仁政固已举行,臣愚更无可言。
所欲言者,皇上之心而已。
皇上之心,仁孝诚敬,明恕精一,岂复尚有可议?而臣犹欲有言者,正於心无不纯、政无不善之中,窃鳃鳃私忧过计而欲预防之也。
治乱之循环,如阴阳之运行。
阴极盛而阳生,阳极盛而阴姤。
事当极盛之地,必有阴伏之机。
其机藏於至微,人不能觉;及其既著,积重而不可返。
此其间有三习焉,不可不慎戒也。
主德清则臣心服而颂,仁政行则民身受而感,出一言而盈廷称圣,发一令而四海讴歌,在臣民本非献谀,然而人主之耳则熟於此矣。
耳与誉化,非誉则逆,始而匡拂者拒,继而木讷者厌,久而颂扬之不工者亦绌矣。
是谓耳习於所闻,则喜谀而恶直。
上愈智则下愈愚,上愈能则下愈畏,趋跄谄胁,顾盻而皆然,免冠叩首,应声而即是。
此在臣工以为尽礼,然而人主之目则熟於此矣。
目与媚化,非媚则触,故始而倨野者斥,继而严惮者疏,久而便辟之不巧者亦忤矣。
是谓目习於所见,则喜柔而恶刚。
敬求天下之事,见之多而以为无足奇也,则高己而卑人;慎辨天下之务,阅之久而以为无难也,则雄才而易事;质之人而不闻其所短,返之己而不见其所失。
於是乎意之所欲,信以为不逾,令之所发,概期於必行矣。
是谓心习於所是,则喜从而恶违。
三习既成,乃生一弊。
何谓一弊?喜小人而厌君子是也。
今夫进君子而退小人,岂独三代以上知之哉?虽叔季之君,孰不思用君子?且自智之君,各贤其臣,孰不以为吾所用者必君子而决非小人?乃卒之小人进而君子退者,无他,用才而不用德故也。
德者君子之所独,才则君子小人共之,而且小人胜焉。
语言奏对,君子讷而小人佞谀,则与耳习投矣。
奔走周旋,君子拙而小人便辟,则与目习投矣。
即课事考劳,君子孤行其意而耻於言功,小人巧於迎合而工於显勤,则与心习又投矣。
小人挟其所长以善投,人主溺於所习而不觉,审听之而其言入耳,谛观之而其颜悦目,历试之而其才称乎心也,於是乎小人不约而自合,君子不逐而自离。
夫至於小人合而君子离,其患可胜言哉?而揆厥所由,皆三习为之蔽焉。
治乱之机,千古一辙,可考而知也。
我皇上圣明临御,如日中天,岂惟并无此弊,抑且并无此习。
然臣正及其未习也而言之,设其习既成,则或有知之而不敢言,抑或言之而不见听者矣。
今欲预除三习,永杜一弊,不在乎外,惟在乎心,故臣原言皇上之心也。
语曰:‘人非圣人,孰能无过?’此浅言也。
夫圣人岂无过哉?惟圣人而后能知过,惟圣人而后能改过。
孔子谓五十学易,可无大过。
文王视民如伤,望道如未之见。
是故贤人之过,贤人知之,庸人不知也。
圣人之过,圣人知之,贤人不知也。
欲望人绳愆纠谬而及於其所不知,难已。
故望皇上圣心自懔之也。
反之己真知其不足,验之世实见其未能,故常欿然不敢自是。
此不敢自是之意,流贯於用人行政之间,夫而后知谏争切磋,爱我良深,而谀悦为容者,愚己而陷之阱也;夫而后知严惮匡拂,益我良多,而顺从不违者,推己而坠之渊也。
耳目之习除,取舍之极定,夫而后众正盈朝,太平可睹矣。
不然,自是之根不拔,则虽敛心为慎,慎之久而觉其无过,则谓可以少宽;厉志为勤,勤之久而觉其有功,则谓可以少慰。
此念一转,初亦似於天下无害,而不知嗜欲燕安功利之说,渐入耳而不烦,而便辟善柔便佞者,亦熟视而不见其可憎。
久而习焉,或不自知而为其所中,则黑白可以转色,而东西可以易位。
所谓机伏於至微而势成於不可返者,此之谓也。
大学言‘见贤而不能举,见不贤而不能退’,至於好恶拂人之性;而推所由失,皆因於骄泰,骄泰即自是之谓也。
由此观之,治乱之机,转於君子小人之进退;进退之机,握於人主之一心;能知非则心不期敬而自敬,不见过则心不期肆而自肆。
敬者君子之招而治之本也,肆者小人之媒而乱之阶也。
然则沿流溯源,约言蔽义,惟望我皇上时时事事常守此不敢自是之心,而天德王道举不外乎此矣。
”疏上,上嘉纳,宣示。
迁刑部尚书,总理国子监事。
河南郑州有疑狱,命使者往勘,仍不得实。
上命嘉淦往讯,得其冤状十馀人尽脱之。
乾隆三年四月,迁吏部尚书,仍兼管刑部事。
九月,直隶总督李卫劾总河朱藻贪劣误工,命偕尚书讷亲往鞫,得实,论如律。
十月,授直隶总督。
时畿辅酒禁甚严,罹法者众。
嘉淦疏言:“前督李卫任内,一年中获私酿三百六十四案,犯者千四百馀名。
臣抵任一月,获私酿七十八案,犯者三百五十馀名。
此特申报者耳,府、厅、州、县自结之案,尚复不知凡几。
吏役兵丁已获而贿纵者,更不知凡几。
此特犯者之正身耳,其乡保邻甲、沿途店肆、负贩之属牵连受累者,又复不知凡几。
一省如是,他省可知。
皇上好生恤刑,命盗案自罹重辟,尚再三酌议,求一线可原之路。
今以日用饮食之故,官吏兵役以私酿为利薮,百姓弱者失业,强者犯令,盐枭未靖,酒枭复起,天下骚然,殊非政体。
臣前言酒禁宜於歉岁,不宜於丰年,犹属书生谬论。
躬莅其事,乃知夺民之赀财而狼藉之,毁民之肌肤而敲扑之,取民之生计而禁锢之。
饥馑之馀,民无固志,失业既重,何事不为?歉岁之不可禁,乃更甚於丰穰。
周礼荒政,舍禁去讥,有由然也。
且也酒禁之行,无论適以扰民,而实终不能禁。
借令禁之不扰,且能永禁,而於贫民生计,米穀盖藏,不惟无益,抑且有损。
夫作酒以糜穀,此为黄酒言也,其麹必用小麦,其米则需睟稉,皆五穀之最精。
若烧酒则用高粱,佐以豆皮、黍壳、穀糠,麹以大麦为之,本非朝夕所食,而豆皮、黍壳、穀糠之属,原属弃物,杂而成酒,可以得价,其糟可饲六畜。
化无用为有用,非作无益害有益也。
今欲禁烧酒而并禁黄酒,则无以供祭祀、宾客、养老之用。
若不禁黄酒止禁烧酒,省大麦、高梁之粗且贱者,而倍费小麦、睟稉之精且贵者,臣所谓无益於盖藏也。
百工所为,皆需易之以粟,太贵则病末,太贱则伤农,得其中而后农末俱利。
故农有歉荒,亦有熟荒,十年以内,歉岁三而丰岁七,则粟宜有所泄,非但积之不用而已。
今北地不种高粱,则无以为薪、席、屋墙之用,种之而用其稭稈,则其颗粒宜有所售。
烧锅既禁,富民不买高粱,贫民穫高粱,虽贱价而不售。
高粱不售,而酒又为必需之物,则必卖米穀以买黄酒。
向者一岁之内,八口之家,卖高粱之价,可得七八两,今止二三两矣;而买黄酒之价,则需费七八两。
所入少而所出多,又加以粃糠等物堆积而不能易钱,自然之利皆失。
日用所需,惟粜米麦。
粜而售,则家无盖藏;粜而不售,则百用皆绌。
臣所谓有损於生计者此也。
小民趋利,如水就下。
利所不在,虽赏不为。
利之所在,虽禁弥甚。
烧锅禁则酒必少,酒少则价必贵,价贵而私烧之利什倍於昔。
什倍之利所在,民必性命争焉。
孟子曰‘君子不以所养人者害人’,本为民生计,而滋扰乃至此,则立法不可不慎也。
”疏上,诏弛禁。
民王宰谋得诸生马承宗产,贿太监刘金玉等投献贝勒允祐门下,嘉淦疏请交刑部具谳,上嘉其能执法。
民焦韬被诬坐邪教,株连者数百人,嘉淦白其枉。
民纪怀让食料豆汁染衣,会村有贼杀人,侦者以为血,诬服。
决有日,正定知府陈浩廉得冤状,嘉淦亲鞫,雪怀让。
寻命兼管直隶河工,嘉淦议治永定河。
初至官,即请於金门闸上下多建草坝,使河流渐复故道。
四年正月,复疏请於金门闸下增设草坝一,引永定河归故道,自中亭、玉带达天津归海。
得旨,偕总河顾琮悉心经理。
嘉淦复疏言:“天津南北运河与淀河会於西沽以入於海河。
南运河水浊,久必淤垫,况通省之水皆汇於此,秋潦时至,宣泄不及。
大学士鄂尔泰曾奏准於静海独流疏引河,实下游治水之关键。
但开河易,达海难,设中途梗阻,必更漫溢为患。
且海口开深,又恐潮水倒灌。
臣等现勘通省水道,凡众河交会及入淀、入海之路,有急宜修濬者,即於今夏兴修。
”报闻。
五月,晋太子少保。
五年九月,疏言:“直隶经流之大者,永定、子牙、南运、北运四河,与东西两淀。
治永定河,拟於叶淀之东疏引河,由西沽北入海;治子牙河,拟濬新河,引上游诸水入淀,开旧河东堤,使渐由西沽南入海;治北运河,两岸去沙裁直,濬减河,培堤岸;治南运河,两岸筑遥堤,濬河使行正溜,安陵镇建闸,濬减河三十馀里,入老河口达於海;治西淀,拟开白沟河故道以入中亭,九桥南别疏一河,并濬青门河别派分流,下游已畅达,复将金门闸西引河改由东道,於苑家口叠道建木桥五,使沥水通行;治东淀,拟濬上游三岔河令宽深,杨家河、卞家河洼诸处疏引河,并行而东会於西沽,庶使四河顺轨,两淀畅泄。
”又引永定河改归故道,各工俱全,上嘉之。
时江南总督高斌入都,上命会同嘉淦议河务,十月,合疏言:“永定河当於固安南、霸州北顺流东下,接东淀达西沽入海,则上游涨水自消。
霸州北当筑堤护城,保定县西新庄至城东路甿村堤根逼溜,应加宽厚,其路甿村东至艾头村接营田围埝约五十馀里,拟筑月堤作重障。
”嘉淦方锐意引永定河归故道,河溢,傍河诸州县被水。
六年正月,谕曰:“朕闻永定河经理未善,固安、良乡、涿州、雄县、霸州诸州县田亩往往被淹,孙嘉淦不能辞其责也。
”於是命大学士鄂尔泰莅勘,请暂塞金门闸上游放水口,嘉淦奏:“旋开旋筑,实与放水本意相左,将来泥沙壅入玉带,恐为患更大。
”谕曰:“此奏固是,然鄂尔泰慎重,欲筹万全,卿不必固执己见。
卿此事自任甚力,而料理未善,朕不能为卿讳。
然朕终以卿为是者,不似顾琮为游移巧诈之计耳。
”其后上巡天津,阅中亭河工,赋诗纪事,犹病嘉淦之失计也。
是年八月,调湖广总督。
七年五月,疏言:“内地武弁不得干预民事。
苗疆独不然,文员不敢轻入峒寨,但令差役催科,持票滋扰而已。
争讼劫杀之案,皆委之於武弁,威权所及,摊派随之。
於是因公科敛,文武各行其令;因事需索,兵役竞逞其能;甚至没其家赀,辱及妇女。
苗民不胜其忿,与之并命,而嫌衅遂成。
为大吏者,或剿或抚,意见各殊。
行文查勘,动经数月。
苗得闻风豫备,四处句连,饮血酒,传木刻,乱起甚易,戡定实难。
幸就削平,而后之人仍蹈前辙,搜捕株连,滋扰益甚。
苗、瑶无所告诉,乘隙复动,惟力是视。
历来治苗之官,既无爱养之道,又乏约束之方。
无事恣其侵渔,有事止於剿杀。
剿杀之后,仍事侵渔。
侵渔既久,势必又至剿杀。
长此循环,伊於胡底。
语曰:‘善为政者,因其势而利导之。
’苗人散居,各有头人。
凡作奸窝匪之处,兵役侦之而不得者,头人能知之;斗争劫杀之事,官法绳之而不解者,头人能调之。
故治苗在治头人,令各寨用头人为寨长。
一峒之中,取头人所信服者为峒长,使各约束寨长而听於县令。
众苗有事,寨长处之不能,以告峒长;又不能,以告县令。
如是,则於苗疆有提纲挈领之方,於有司自收令行禁止之效。
且峒长数见牧令,有争讼可告官区处,而无仇杀之举。
牧令数见峒长,有条教可面饬遵行,而无吏役荧蔽之患。
扰累既杜,则心志易孚。
所谓立法简易,因其俗而利导者也。
”八年正月,命署福建巡抚,未赴,湖南粮道谢济世劾善化知县樊德贻、衡阳知县李澎浮收漕米,巡抚许容庇德贻等,疏劾济世,下嘉淦察谳。
长沙知府张琳按衡阳丁役,得浮收状,申署粮道仓德,布政使张璨致书仓德,请易府牒。
仓德持不可,以其实揭报嘉淦及漕运总督顾琮。
嘉淦欲寝其事,而顾琮以上闻。
御史胡定复论劾仓德,又揭都察院,上遣侍郎阿里衮往按,直济世。
上责嘉淦徇庇,夺官,责修顺义城工。
九年,授宗人府府丞。
十年,迁左副都御史。
十二年,以老乞休,许之。
十四年,召来京,直上书房。
十五年正月,授兵部侍郎。
八月,擢工部尚书,署翰林院掌院学士。
十七年,进吏部尚书、协办大学士。
十八年十二月,卒,年七十有一,谥文定。
嘉淦居官为八约,曰:“事君笃而不显,与人共而不骄,势避其所争,功藏於无名,事止於能去,言删其无用,以守独避人,以清费廉取。
”用以自戒。
既以直谏有声,乾隆初,疏匡主德,尤为时所慕。
四年,京师市井传嘉淦疏稿论劾大学士鄂尔泰、张廷玉等,高宗谕步军统领、巡城御史严禁。
十六年,或又传嘉淦疏稿斥言上失德有五不可解、十大过,云贵总督硕色以闻。
命求所从来,遣使者督谳。
转相连染,历六省,更三岁,乃坐江西卫千总卢鲁生伪为,罪至死。
高宗知无与嘉淦事,眷不替,嘉淦益自抑。
尝著书述春秋义,自以为不足,毁之。
子孝愉,以荫生授刑部主事,官至直隶按察使。
梁诗正,字养仲,浙江钱塘人。
雍正八年进士及第,授编修。
累迁侍讲学士。
十三年,以母忧归。
高宗即位,召南书房行走。
乾隆三年,补侍读学士。
累迁户部侍郎。
诗正疏言:“八旗除各省驻防与近京五百里俱听屯种,馀并随旗驻京。
皇上为旗人资生计者,委曲备至,而旗人仍不免穷乏。
盖生齿日繁,若不使自为养,而常欲官养之,势有不能。
臣谓非屯田不可。
今内地无閒田,兴、盛二京膏腴未尽辟。
世宗时,欲令黑龙江、宁古塔等处分驻旗人耕种,已有成议,未及举行。
今不早为之所,数百年后,旗户十倍於今。
以有数之钱粮,赡无穷之生齿,使取给於额饷之内,则兵弁之关支,不足供閒散之坐食;使取给於额饷之外,则民赋不能加,国用不能缺。
户口日繁,待食者众,无馀财给之,京师亦无馀地处之。
惟有酌派户口,散列边屯,使世享耕牧之利,以时讲武,亦以实边。
诸行省绿营马步兵饷,较康熙年间渐增至五六百万。
在各标营、镇协每处浮数十百名,不觉其多;在朝廷合计兵饷,则冗额岁不下数十百万。
各省钱粮,大半留充兵饷,其不敷者,邻省协拨,而解部之项日少。
向来各营多空粮,自雍正元年清查,此弊尽除。
是近年兵额但依旧制,已比前有虚实之别。
况直省要害之地,多满洲驻防,与各标营、镇协声势联络,其增设兵额可以裁汰者,宜令酌定数目,遇开除空缺,即停止募补。
庶将来营制渐有节省,而现在兵丁无苦裁汰。
”十年,擢户部尚书,诗正疏言:“每岁天下租赋,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,惟馀二百馀万,实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。
今虽府库充盈,皇上宜以节俭为要,勿兴土木之工、黩武之师,庶以持盈保泰。
”十三年,调兵部尚书。
十四年,加太子少师,兼刑部尚书、翰林院掌院学士、协办大学士。
十五年,调吏部尚书。
御史欧堪善疏劾诗正徇庇行私,上召诸大臣及堪善廷诘。
所劾皆无据,惟翰林院轮班引见,偶有越次。
上谕曰:“梁诗正职在内廷,不过文学供奉,朕何如主,而谓诸臣能恣行其胸臆乎?至小小瞻徇私情,则不独诗正,诸大臣恐俱未能尽绝。
如张廷玉掌院三十年,引见越次,不知凡几,何以未闻论劾?诗正有此一二可议,即被论劾,得以知所儆省,未始非福。
堪善之言,当以为感,不当以为怨也。
”会御史储麟趾劾四川学政朱荃匿丧,上询诗正,诗正对失指,下吏议,当夺职,命留任。
十六年,从上南巡,诗正父文濂年八十,予封典。
十七年,疏乞终养。
二十三年,丁父忧,召署工部尚书。
二十四年,调署兵部尚书。
二十五年,服阕,真除,仍命协办大学士,兼翰林院掌院学士。
二十八年,授东阁大学士,加太子太傅。
寻卒,谥文庄。
子同书,举人,赐进士,官至翰林院侍读;敦书,官至兵部右侍郎。
论曰:福敏以谨厚为高宗师。
世倌、贻直立朝有风节,虽坐谴,皆近私,大德不逾,卒不以相掩。
阿克敦惇大而清介。
嘉淦谔谔,陈善闭邪,一朝推名疏。
诗正论八旗当行边屯,绿营当停募补,掌国计虽岁有馀,惓惓惟惧不足,其虑远矣。
大家还在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