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组词
[lí juān jú] 
见“[[厘金局]]”。
[zhèng gōng juān] 
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,河南郑州黄河决口,清政府借口治河,颁布了'郑工事例',有钱的人按此'事例'可以捐官,叫做'郑工捐'。
[juān guǎn shè] 
抛弃馆舍。死亡的婉辞。
大家还在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