斧和钺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“其后 襄 之二路,鏚鉞、秬鬯、彤弓、虎賁,文公 受之,以有 南阳 之田,抚征东夏,非分而何?”杨伯峻 注:“杜 注:‘鏚,斧也;鉞,金鉞也……’赐鏚鉞者,奉王命得专杀戮也。”参见“斧鉞”。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