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对待别人讳言其过恶,称扬其好处。亦作:[[掩恶扬美]]
指对待别人讳言其过恶,称扬其好处。
而小异于肇者,不书人之过恶,以谓职非史官,而~者,君子之志也。 ◎宋·欧阳修《归田录》卷二
谓对待别人讳言其过恶,称扬其好处。
班固《白虎通.卷二.右论帝王制諡之义》:「天子崩,大臣至南郊諡之者何?以为人臣之义,莫不欲褒称其君,掩恶扬善者也。」
隐藏过失,宣扬善行。参见「隐恶扬善」条。《梁书.卷五六.侯景传》:「臣涡阳退衄,非战之罪,实由陛下君臣相与见误。乃还寿春,曾无悔色,祗奉朝廷,掩恶扬善。」宋.苏轼〈赵康靖公神道碑〉:「专务掩恶扬善,以德报怨,出于至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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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·班固《白虎通·谥》:“天子崩,大臣至南郊谥之者何?以为人臣之义莫不欲褒其君,掩恶扬善者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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