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官吏长期休假。常用为停职或辞职的婉辞。
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掾吏有罪臧,不称职,輒予长休告,终无所案验。” 颜师古 注:“长给休假,令其去职也。”参见“ 长休 ”、“ 长告 ”。
放长假,令其去职。
《汉书.卷七四.丙吉传》:「掾史有罪臧、不称职,辄予长休告,终无所案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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