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父母或亲长临终前服侍于旁。亦指营办父母或亲长丧事。
为死者办理丧事。亦指亲属临终时在身旁照料。
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五行之义》:“圣人知之,故多其爱而少严,厚养生而谨送终,就天之制也。” 宋 司马光 《论麦允言给卤簿状》:“陛下念 允言 服勤左右,生亦极其富贵,死又以三事之礼为之送终。” 清 姚世钰 《哭女》诗:“绣得罗襦几回著,送终犹是嫁衣裳。” 李劼人 《死水微澜》第五部分十:“如像人临死时,不准自己的亲人送终,要等洋人来挖眼睛。”
指毁灭。断送。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曹白》:“原文给了《夜莺》,听说不久出版,我看是要被这篇文章送终的。”
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一三》:「你娘今日死了,实是囊底无物,送终之具,一无所备。」《儒林外史.第一七回》:「这早晚我若死了,就不能看见他在跟前送终!」害人性命。如:「谁叫你钱财露白,可别怪我把你送终。」
在父母或亲长临终前服侍于旁。亦指办理父母或亲长的丧事。
【造句】每个老人家总希望临死前有子女为他送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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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终,属动宾式结构词语,意思是指亲属临终时在身旁照料或为死者办理丧事。《送终》是唐代诗人韦应物的作品,是一首悼亡诗。 查看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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