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自己用过的但仍然保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财物无偿送与他人。
赠就是送,给予的意思,“贝”指财物,“曾”意为“重复使用的”、“二手的”。“贝”与“曾”联合起来表示“把自己用过的但仍然保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财物无偿送与他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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