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以同音字直接注音。
宋 陈振孙 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三:“《春秋直音》三卷, 德清 丞 方淑 智善 撰……以学者或不通音切,故於每字切脚之下,直注其音。”
用同音字注音的注音方法。如「毕」音「必」,「得」音「德」。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