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时,楚君称王,其县大夫亦僭称公。
爵名。晋时始置县公之爵,历代因之,亦谓之开国县公,明以后废。
春秋 时,楚 君称王,其县大夫亦僭称公。
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》:“诸侯、县公皆庆寡人。” 杜预 注:“ 楚 县大夫皆僭称公。”
爵名。
晋 时始置县公之爵,历代因之,亦谓之开国县公, 明 以后废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 开皇 中,置国王,郡王,国公、郡公,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为九等者,至是唯留王、公、侯三等。餘并废之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﹝司封郎中﹞掌封命、朝会、赐予之级。凡爵九等……五曰开国县公,食邑千五百户,从二品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三》:“司封郎中掌官封、叙赠、承袭之事……列爵九等:曰王,曰郡王,曰国公,曰郡公,曰县公,曰侯,曰伯,曰子,曰男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县公,中国古代的一种封爵。西周始置,如夏姬情人巫臣,便是楚国申县县公,后曹魏、宋、辽政权也曾使用。 查看百科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