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·卷六十九
志·卷六十九
[朝代]
◎礼十九(宾礼一)○大朝会仪 常朝仪《周官》:司仪掌九仪宾客摈相,诏王南乡以朝诸侯。"大行人掌大宾之礼、大客之仪,以亲诸侯"。盖君臣之际体统虽严,然而接以仁义,摄以威仪,实有宾主之道焉。是以《小雅·鹿鸣》燕其臣下,...
志·卷六十九
[朝代]
◎刑法一自汉以来,刑法沿革不一。隋更五刑之条,设三奏之令。唐撰律令,一准乎礼,以为出入。宋采用之,而所重者敕。律所不载者,则听之于敕。故时轻时重,无一是之归。元制,取所行一时之例为条格而已。明初,丞相李善长等言:“...
志·卷六十九
[朝代]
乐一记曰:“安上治民,莫善於礼。”“移风易俗,莫善於乐。”乐也者,考神纳宾,类物表庸,以其德馨殷荐上帝者也。圣道四达,声与政通,於是有缀兆之容,箾籥之音,被服其光辉,膏润其猷烈,以与民康之,民无憔瘁揫伤之嗟,放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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