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酬功;酬劳。
犹酬功;酬劳。
南朝 梁 江淹 《封江冠军等诏》:“开历阐祚,酬庸为先。” 清 陈大章 《王文成纪功碑》诗:“改元兆讖实天启,酬庸锡爵开禎期。” 廖仲恺 《<全民政治论>译本序》:“考其千八百二十年所颁法案,规定数种文官任期为四年,其目的在总统选举获胜,可举数千受国家俸给之地位,为政客酬庸之具。”
给予出力的人报酬。
如:「这份工作我纯粹是义务帮忙,不需任何酬庸。」也作「酬劳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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