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旧时民间不动产买卖典当﹐在契约成立之后﹐新业主向官署办理过户手续时所缴纳的税款。
中国 旧时民间不动产买卖典当,在契约成立之后,新业主向官署办理过户手续时所缴纳的税款。
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田房税契》:“ 嘉庆 十一年定 直隶省 房地税契银三万一千五百二十三两二钱二分八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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