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制重量单位,今省译作'克'。
公制重量单位,今省译作“克”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民国各团体之组织》:“本公债总额银二千万元,每元合纯金百分之七十五格兰姆。”亦省作“格兰 ”。
鲁迅 《集外集·说鈤》:“此三年间所取纯与不纯者,合计仅五百格兰耳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