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婢的子女,身份仍为奴。
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 秦 令少府 章邯 免 驪山 徒、人奴产子,悉发以击 楚 军,大败之。” 颜师古 注:“奴产子,犹今人云家生奴也。” 严复 《辟韩》:“夫如是则西洋之民,其尊且贵也。过於王侯将相;而我 中国 之民,其卑且贱,皆奴产子也。”
家奴所生之子。地位仍为奴。
《汉书.卷三一.陈胜项籍传》:「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、人奴产子。」也称为「家生奴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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