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赏罚失当,过而无度。
《诗·商颂·殷武》:“不僭不滥,不敢怠遑。”毛 传:“赏不僭,刑不滥也。”后因以“僭滥”谓赏罚失当,过而无度。
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君道》:“明检齐以杜僭滥,详直枉以违晦吝。”《隋书·经籍志二》:“然则刑书之作久矣。盖藏於官府,惧人之知争端,而轻於犯。及其末也,肆情越法,刑罚僭滥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台省·御史与边功》:“边功,自将帅而外,止当及督抚司道。若归功兵部、兵科,以及阁臣,已为僭滥,犹曰发踪调度之功也。”
《诗·商颂·殷武》:“不僭不滥,不敢怠遑。” 毛 传:“赏不僭,刑不滥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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