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顺治后,将皇家军队分为'上三旗'和'下五旗'。镶黄﹑正黄﹑正白称为'上三旗',为皇帝亲兵。
清 顺治 后,将皇家军队分为“上三旗”和“下五旗”。镶黄、正黄、正白称为“上三旗”,为皇帝亲兵。正红、正蓝、镶白、镶红、镶蓝称为“下五旗”,由宗室诸王、贝勒、贝子等分统,驻守京师及各地。合称“满洲八旗”。
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汉军初制》:“ 雍正 中,定上三旗每旗佐领四十,下五旗每旗佐领三十。”
清制以满州之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为上三旗。正红、镶白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,为下五旗。合为满州八旗。
清、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:「旗,天子所自将为上三旗。」;《清会典·兵部》:「陈上三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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