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思为南朝·宋·刘敬叔《异苑》卷十载:"顺阳南乡杨丰,与息名香于田获粟,因为虎所噬。香年十四,手无寸刃,直搤虎颈,丰遂得免。"后因以为典。
南朝 宋 刘敬叔 《异苑》卷十载:“顺阳 南乡 杨丰 ,与息名 香 於田获粟,因为虎所噬。
香 年十四,手无寸刃,直搤虎颈, 丰 遂得免。”后因以为典。 元 关汉卿 《裴度还带》第三折:“ 杨香 为父跨虎曾行李。” 元 武汉臣 《老生儿》第三折:“且问你那跨虎的 杨香 。”《雍熙乐府·斗鹌鹑》:“ 贾氏 诛龙, 杨香 跨虎。”
清.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.卷六.滦阳消夏录六》:「舜庭手无寸刃,乃弭首就擒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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