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'絶蹯'喻作事权衡轻重,不因小失大。
《战国策·赵策三》:“魏魀 谓 建信君 曰:‘人有置係蹄者而得虎。虎怒,决蹯而去。虎之情,非不爱其蹯也。然而不以环寸之蹯,害七尺之躯者,权也。’”后遂以“絶蹯”喻作事权衡轻重,不因小失大。
《文选·陈琳<檄吴将校部曲文>》:“夫係蹄在足,则猛虎絶其蹯……何则,以其所全者重,以其所弃者轻。” 李善 注:“ 延叔坚 曰:‘係蹄,兽绊也。’”
《战国策.赵策三》:'魏魀谓建信君曰:'人有置系蹄者而得虎。虎怒,决蹯而去。虎之情,非不爱其蹯也。然而不以环寸之蹯,害七尺之躯者,权也。'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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