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配罪人从事苦役。
《元典章·刑部七·凡奸》:“今后姦夫姦妇初犯,依在先体例断放,若是再犯,刺面配役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