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[[一秉大公]]”。
秉:掌握、主持;至:极、最。办事一切都出于公心。形容大公无私。
完全秉持法规、公理办事。称人公正无私。
《文明小史.第六零回》:「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,委差委缺,仍旧是一秉至公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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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十回:“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,委差委缺,仍旧是一秉至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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