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的四至。
明 叶盛 《水东日记·丰文庆复清敏故园》:“又有得观( 紫清观 )之砧基旧簿于乡人,备载圃地三十餘亩。”参见“ 砧基簿 ”。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