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语。利益众生。
唐 慧能 《坛经·付嘱品》:“师春秋七十有六,年二十四传衣,三十九祝髮,説法利生三十七载。”
佛家语。谓利益众生也。
唐、释道世《法苑珠林》:「逐要利生无过见佛。」;《心地观经》:「利生根本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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