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税者由于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法令而没有缴纳应缴的税款。通常指有意逃避应缴的税款。
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上:“ 东坡 守 杭 ,所属尝申漏税,乃远,方获。”
以不正当的方法,逃避或减少法令规定应缴纳的税捐。是一种犯罪行为。
以不正当的方法,逃避应缴的税款。
【造句】顾客购物,索取发票,可免店家漏税。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