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语。香与灯火﹐为供奉佛前之物。因以'香火因缘'谓同在佛门,彼此契合。
香火:供佛敬神时燃点的香和灯火。香和灯火都是供佛的,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“香火因缘”。指彼此契合。
~久愿同。 ◎唐·白居易《喜照密闲实四上人见过》诗
前世共修所结的缘分。
《北齐书.卷三二.陆法和传》:「但于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见主人应有报至,故求援耳。」唐.白居易〈喜照密闲实四上人见过〉诗:「臭帑世界终须出,香火因缘久愿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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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史·陆法和传》:“法和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于空王佛所,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且主上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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