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为殇亡者居丧的服制。
清 朱大韶 《实事求是斋经义·庶孙之中殇当为下殇辨》:“盖殤有三等服,祇有殤大功、殤小功二等。緦麻是三月本服,非殤服也。” 清 吴定 《答金理函书》:“故成人之服,首列父母;殤服首举子女……国家虽未著殤服之文,固未有禁殤服之令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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