沿著坡度往上移动。
谓败走。
唐 代迁谏议大夫称“上坡”。
沿着有坡度的路从低处走向高处。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五回:“﹝ 鲍文卿 ﹞走到 鼓楼 坡上,他纔上坡,遇着一个人下坡。”
宋 洪迈 《容斋四笔·渠阳蛮俗》:“方争时,以首博首,获级一二则溃去,明日復来,必相当乃止……败则走,谓之上坡。”
宋 叶梦得 《石林燕语》卷五:“諫议大夫亦称坡,此乃出 唐 人之语。諫议大夫班本在给舍上,其迁转则諫议岁满方迁给事中,自给事中迁舍人。故当时语云:‘饶道斗上坡去,亦须却下坡来。’以諫议为上坡,故因以为称。见 李文正 所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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