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干从“甲”起至“癸”止,为数凡十,因以“甲癸”指一旬。
引申为次第,逐一。
唐 元稹 《告畬竹山神文》:“自十月季旬周甲癸而功半就。”
宋 梅尧臣 《读永叔<集古录目>》诗:“随田证讹甲癸推,青编是非皆究知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