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强迫劳动,以观后效”的简称。我国在刑罚制度上的一项创造。属于死刑范畴,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。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,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。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,二年期满后予以减刑;如果故意犯罪,查证属实,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执行死刑。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